各设区市物价局(发改委)、平潭综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铁皮保温施工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等有关规定,结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建省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6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一章 总则
一条 为规范我省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施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查、审核、测算经营者成本和污水处理费征收量的基础上,核定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的行为。
四条 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具体事务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监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征收人(含代征人)、经营者和缴纳义务人应当配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监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五条 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费,是指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缴纳义务人缴纳并项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经营者(简称经营者),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污水处理的企、事业单位。
本办法所称缴纳义务人,是指向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污水处理费征收量(简称征收量),是指征收
人按照污水处理费征收规定,向缴纳义务人征收污水处理费的计费数量。
六条 污水处理费定价成本监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法原则。计入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符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不符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费用,不得计入污水处理定价成本。核定征收量,应当符国家征收污水处理费的规定;
(二)相关原则。计入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的费用和核定征收量,应当与污水处理过程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直接或间接相关;
(三)理原则。计入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反映污水处理活动正常需要,核定征收量应当反映缴纳义务人排放污水的正常情况,并按照科学理的方法和标准核算。影响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
(四)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属当期的污水处理定价成本费用和征收量,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征收量,即使款项已经收付,也不得计入当期成本。
七条 核定污水处理定价成本,应当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审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
及经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账册等资料为基础,进行理归集、分析、审核。
核定尚未正式营业的经营者,应当以有权审批单位审查批
准的可行研究报告和相关批准文件及施工同等资料为基础,参考周边地区已正式运营经营者的理费用(支出)审核。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污水处理经营者的,应当在核定每一个经营者(经营者数量众多的,可以选取一定数量的有代表的经营者进行监审)成本的基础上,汇总计算所有被监审经营者的平均成本。
经营者成本是指根据经营者财务会计报告确认的成本、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核算得到的污水处理成本。经营者成本不得直接作为定价成本。
核定事业质的污水处理经营者成本,事业支出明细各项目核定标准与企业质经营者口径一致,要时应当对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二章 定价成本构成
八条 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由污水收集输送成本、污水处理运行成本、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构成。
九条 污水收集输送成本是指污水收集输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薪酬、动力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监测检验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管网养护费、管道清疏、其他费用和期间费用。
十条 污水处理运行成本是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污水过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生产成本由职工薪酬、材料费、动力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监测检验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生产成本。
十一条 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是指对污泥进行浓缩、消化、
脱水、无害化处理及填埋、焚烧等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污泥处理费、填埋费、无害化处置费和外运费等。
如污水处理运行成本中已含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则污泥处理处置成本不单独核算。
十二条 污水收集输送管网和污水处理运行装置及泵站为不同经营者时,应分别核定污水收集输送成本和污水处理运行成本,并汇总计算。
十三条 下列费用支出不得计入定价成本:
(一)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理费用;
(二)与污水处理活动无关的费用以及虽与污水处理活动有关、但有项资金来源予以补偿的费用;
(三)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闲置和出售的净损失;
(四)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捐赠;
(五)超标排污缴纳的排污费;
(六)对外投资等支出;
(七)超出管理费用列支范围而以“管理费”名义列支的各种费用,包括向行政主管部门上交的费用、向出资人支付的利润分成等;
(八)其他不理支出。
三章 定价成本主要指标及核定
十四条 职工薪酬是指直接或间接从事污水处理工作人员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解除与职工劳
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按照一定年限分摊列入管理费)。
十五条 职工工资总额按照核定的职工人数和职工平均工资核定。
职工人数原则上据实核定,但高不得超过规定的行业定员标准上限。
职工平均工资原则上据实核定,但高不超过以下两个数值中的较低值:
(一)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该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二)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
十六条 社会保障费和住房公积金原则上据实核定,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部分应予核减,低于当地政府规定低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部分应予核增。
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原则上据实核定,但高不得超过核定职工工资总额的2%、14%和2.5%。
以上各项费用不得重复列支。
十七条 修理费是指经营者为维持城镇污水处理正常生产运行需要发生的大修理费和日常维护费用,原则上据实核定,但高不得超过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的2%。
十八条 租赁费用按照同约定的租金总额和租赁期限,采用年限平均法确定年租赁费用。
十九条 业务招待费按照监审年度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经营者成本,但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
二十条 期间费用是指在污水污泥收集输送、处理运行过程发生的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污水污泥收集输送、处理运行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管理人员费用、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折旧费、修理费、咨询费、审计费、保险费、广告费、租赁费、诉讼费、绿化费、土地使用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其他管理费用和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并允许计入成本的税金等。
财务费用是指经营者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等。
财务费用原则上据实核定。经营者为购建固定资产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属于财务费用。
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成本的确定应当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按规定进行过清产核资的,管道保温施工按财政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的各类固定资产价值核定;经营者发生并、分立等改组活动的,可按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可的评估价值核定;已投入使用但未经财政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定,或未形成竣工决算报告的固定资产,可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理确定。
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折旧原则上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的中值分类核定。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残值率原则上按3-5%计算。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二十三条 若污水收集管网以及其他全部由政府或社会
无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其折旧和财务费用不应计入经营者
成本,但其后续的运营管理支出可以计入经营者成本;若政府允许计提折旧以筹集更新改造资金的,该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可计入经营者成本,但应单独反映。
二十四条 实行特许经营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特许经营期满后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他经营者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高不超过特许经营期;
(二)特许经营期满后资产有偿转让的,按本办法二十一条核定;
(三)特许经营期间经营权转移的,无论是溢价、折价还是无偿转移,仍按(一)款规定处理。
二十五条 特许经营权费用原则上不得计入经营者成本。如政府明文规定允许特许经营权费用计入经营者成本的,有特许经营年限的按照经营年限分摊;没有特许经营年限的按30年分摊。
二十六条 因过度超前建设而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得计入当期经营者成本,并按以下情况核定:
(一)投入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年污水处理总量高于设计能力60%的,按本期折旧核定;低于设计能力60%的,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实际年污水处理总量×固定资产折旧总额÷(设计年污水处理总量×60%);
(二)投入运行后三年内实际年污水处理总量高于设计能力75%的,按本期折旧核定;低于设计能力75%的,计算公式
为: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实际年污水处理总量×固定资产折旧
总额÷(设计年污水处理总量×75%)。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相关规定核定。
二十七条 贷款利息总额原则上根据实际贷款额及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核定,并按照经营期计算年平均贷款利息。有特许经营年限的,按照特许经营年限分摊计入。贷款总额超过投资总额80%的,按投资总额的80%核定贷款利息。
二十八条 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使用期限内平摊计入经营者成本。其中,土地使用权费用如果已计入地面建筑物价格且无法分离的,随建筑物提取折旧;其他情况下,均按土地使用年限分摊。其他无形资产,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年限分摊,未明确受益年限的按不低于 10年摊销;长期待摊费用一般按受益期限摊销。
二十九条 允许列入经营者成本的其他费用,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可据实核定,但应符一定范围内公允水平。
三十条 经营者的其他业务与污水处理业务共同使用资产、人员或统一支付费用的,应按照收入或成本配比原则分摊核定。
三十一条 征收量(立方米)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按其用水量核定,用水量以水表显示的量值为准;
(二)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已安装计量设备的,以其计量设备显示的用水量量值核定;未安装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以其取水设施额定流量每日运转24小时计算的用水量核定;
(三)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
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县级以上排
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实际排水量核定;
(四)对产品以水为主要原料的企业,仍按其用水量核定;
(五)建设施工临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装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核定;未安装排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征收单位提供的征收定额除以相应的征收标准核定。
三十二条 设计日处理能力是指污水处理厂每日历天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
设计年污水处理量(立方米)=日设计处理能力(立方米/日)×(365日-18日),其中18日为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每年维修保养天数。
三十三条 年实际污水处理总量是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后,经过标准计量,并且符水质排放规定的年污水处理的总量。
(一)污水处理完全成本=污水收集输送成本+污水处理运
行成本+污泥处理处置成本;
(二)污水处理定价总成本
1.由政府或社会无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污水收集输送管网)允许计提折旧时:污水处理定价总成本=污水处理完全成本;
2.由政府或社会无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污水收集输送管网)不计提折旧时:污水处理定价总成本=污水处理完全成本-由政府或社会无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污水收集输送管网)的折旧费;
(三)污水处理定价单位成本的核算
污水处理定价单位成本=污水处理定价总成本÷实际年污水处理量。
四章 附则
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表
附件
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表
企业名称 (公章)
法人代表 (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填表人 (签章)
企业地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日 期
表一
基本情况调查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地址:大城县广安工业区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企业名称
A1
所属地区
A2
所属县(市)
A3
调查年度
A4
一、企业财务情况
A5
企业所有权形式
A6
企业组织形式
A7
注册资本(万元)
A8
其中:国家资本(万元)
A9
国有资本比例(%)
A10=A9÷A8×100
(一)资产(元)
A11=A12+A13
1、流动资产
A12
2、非流动资产
A13=A14+A17+A18+A19+A20
(1)固定资产净值
A14=15-A16
固定资产原值
A15
累计折旧
A16
(2)工程物资
A17
(3)在建工程
A18
(4)无形资产
A19
(5)其它资产
A20
(二)负债(元)
A21=A22+A23
1、流动负债
A22
2、非流动负债
A23
(三)所有者权益(元)
A24=A25+A26+A27+A28
1、实收资本
A25
2、资本公积
A26
3、盈余公积
A27
4、未分配利润
A28
(四)主营业务损益(元)
A29
1、主营业务收入
A30
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
A31
2、主营业务成本
A32
3、期间费用
A33
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A34
5、主营业务利润
A35=A30-A32-A33-A34
6、主营业务净资产利润率(%)
A36=A35÷A24×100
7、补贴收入
A37
基本情况调查表(续)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五)其他业务利润(元)
A38=A39-A40
1、其他业务收入
A39
2、其他业务支出
A40
二、建设与营运情况
A41
1、年污水收集总量(立方米)
A42
2、年污水处理总量(立方米)
A43
3、污水处理厂数(个)
A44
4、泵站数(个)
A45
5、集、排水管网长度(公里)
A46
6、设计日处理(或收集)能力(立方米)
A47
7、实际平均日处理(或收集)量(立方米)
A48
8、高日处理(或收集)量(立方米)
A49
9、低日处理(或收集)量(立方米)
A50
10、实际生产能力利用率(%)
A51=A48÷A47×100
11、年污泥产量(立方米)
A52
12、污水处理工艺
A53
13、污泥处理工艺
A54
14、进水口COD年平均值(mg/L)
A55
15、出水口COD年平均值(mg/L)
A56
16、计收污水处理费的水量(立方米)
A57=A58+A59
其中:自来水量
A58
自备水量
A59
17、污水收集服务面积(平方公里)
A60
18、污水收集服务人口(人)
A61
三、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元/立方米)
A62
1、居民生活
A63
2、非经营
A64
3、经营
A65
4、特种行业
A66
说明:1、表一至表五中的上报数由企业填列铁皮保温施工价格,核增数、核减数、审核数由价格主管部门填列。
表二
成本费用调查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年污水处理总量(立方米)
B1=“表一”A43
一、污水收集输送成本(元)
B2=B3+…+B7+B13+…+B18
1、药剂费
B3
2、动力费
B4
3、水费
B5
4、污水收集输送环节职工薪酬
B6
5、固定资产折旧
B7=B8+…+B12
(1)房屋
B8
(2)管网
B9
(3)用设备
B10
(4)交通运输设备
B11
(5)其他
B12
6、修理费
B13
7、监测检验费
B14
8、机物料消耗
B15
9、低值易耗品摊销
B16
10、租赁费
B17
11、其它费用
B18
二、污水处理生产成本(元)
B19=B20+…+B25+B33+…+B37
1、药剂费
B20
2、动力费
B21
3、水费
B22
4、污水处理生产环节职工薪酬
B23
5、污泥处理支出
B24
6、固定资产折旧
B25=B26+…+B29+B32
(1)房屋
B26
(2)构筑物(不包括污水构筑物)
B27
(3)污水构筑物
B28
(4)污水处理设备
B29
其中:动力设备
B30
电控设备及仪器仪表
B31
(5)其他
B32
7、修理费
B33
成本费用调查表(续)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8、监测检验费
B34
9、机物料消耗
B35
10、低值易耗品摊销
B36
11、其它费用
B37
三、期间费用(元)
B38=B39+B40+B41
1、管理费用
B39
2、财务费用
B40
3、营业费用
B41
四、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元)
B42
五、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元)
B43
六、污水处理总成本(元)
B44=B2+B19+B38+B42-B43
七、单位污水处理成本(元/立方米)
B45=B44÷B1
表三
期间费用明细调查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一、管理费用(元)
C1=C2+…+C7+C12+…+C15
1、管理环节职工薪酬
C2
2、办公费
C3
3、差旅费
C4
4、折旧费
C5
5、修理费
C6
6、税金
C7=C8+…+C11
(1)房产税
C8
(2)车船使用税
C9
(3)土地使用税
C10
(4)印花税
C11
7、业务招待费
C12
8、技术开发费
C13
9、无形资产摊销
C14
10、其他
C15
二、财务费用(元)
C16=C17+C19+C20
1、利息净支出
C17
其中:利息收入
C18
2、汇兑净损益
C19
3、其他
C20
三、营业费用(元)
C21=C22+…+C27
1、销售环节职工薪酬
C22
2、办公费
C23
3、折旧费
C24
4、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
C25
5、宣传广告费
C26
6、其他
C27
四、期间费用总计
C28=C1+C16+C21
表四
职工薪酬调查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一、年平均职工人数(人)
D1
(一)年平均在岗职工总人数(人)
D2=D3+…+D6
1、污水收集输送环节职工
D3
2、污水处理生产环节职工
D4
3、销售服务职工
D5
4、公司管理职工
D6
(二)年平均主业从业人员人数(人)
D7=D8+…+D11
1、污水收集输送环节职工
D8
2、污水处理生产环节职工
D9
3、销售服务职工
D10
4、公司管理职工
D11
(三)离退休人员数(人)
D12
二、职工薪酬总额(元)
D13=D14+D27+D40+D53
(一)污水收集输送环节职工薪酬(元)
D14=D15+D16+D17+D23+…+D26
1、污水收集输送环节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
D15
2、福利费
D16
3、社会保险费
D17=D18+…+D22
(1)基本医疗保险
D18
(2)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
D19
(3)失业保险
D20
(4)工伤保险
D21
(5)生育保险
D22
4、住房公积金
D23
5、工会经费
D24
6、职工教育经费
D25
7、其他
D26
(二)污水处理生产环节职工薪酬(元)
D27=D28+D29+D30+D36+…+D39
1、污水处理生产环节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
D28
2、福利费
D29
职工薪酬调查表(续)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3、社会保险费
D30=D31+…+D35
(1)基本医疗保险
D31
(2)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
D32
(3)失业保险
D33
(4)工伤保险
D34
(5)生育保险
D35
4、住房公积金
D36
5、工会经费
D37
6、职工教育经费
D38
7、其他
D39
(三)销售环节职工薪酬(元)
D40=D41+D42+D43+D49+…+D52
1、销售环节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
D41
2、福利费
D42
3、社会保险费
D43=D44+…+D48
(1)基本医疗保险
D44
(2)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
D45
(3)失业保险
D46
(4)工伤保险
D47
(5)生育保险
D48
4、住房公积金
D49
5、工会经费
D50
6、职工教育经费
D51
7、其他
D52
(四)管理环节职工薪酬(元)
D53=D54+D55+D56+D62+…+D65
1、管理环节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
D54
2、福利费
D55
3、社会保险费
D56=D57+…+D61
(1)基本医疗保险
D57
(2)养老保险社会保险费
D58
(3)失业保险
D59
污水处理企业职工薪酬调查表(续)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4)工伤保险
D60
(5)生育保险
D61
4、住房公积金
D62
5、工会经费
D63
6、职工教育经费
D64
7、其他
D65
三、年人均工资水平(元/人)
D66
(一)职工工资总额(元)
D67=D15+D28+D41+D54
(二)职工人均工资(元/人)
D68=D67÷D2
1、污水收集输送环节职工
D69=D15÷D3
2、污水处理生产环节职工
D70=D28÷D4
3、销售服务职工
D71=D41÷D5
4、公司管理职工
D72=D54÷D6
注:职工人数是指在污水处理企业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返聘的离退休人员;从业人员是指在污水处理企业工作并由其支付工资或其他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借用外单位的人员等。
表五
固定资产调查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一、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
E1
1、房屋
E2
2、构筑物(不包括污水构筑物)
E3
3、污水构筑物
E4
4、管网
E5
5、污水处理设备
E6
其中:动力设备
E7
电控设备及仪器仪表
E8
6、交通运输设备
E9
7、办公设备
E10
8、其他
E11
二、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E12=E13+E24
(一)历史固定资产原值
E13=E14+…+E18+E21+…E23
1、房屋
E14
2、构筑物(不包括污水构筑物)
E15
3、污水构筑物
E16
4、管网
E17
5、污水处理设备
E18
其中:动力设备
E19
电控设备及仪器仪表
E20
6、交通运输设备
E21
7、办公设备
E22
8、其他
E23
(二)当年新增固定资产原值
E24=E25+…+E29+E32+…E34
1、房屋
E25
2、构筑物(不包括污水构筑物)
E26
3、污水构筑物
E27
4、管网
E28
5、污水处理设备
E29
其中:动力设备
E30
电控设备及仪器仪表
E31
6、交通运输设备
E32
固定资产调查表(续)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7、办公设备
E33
8、其他
E34
三、固定资产本年折旧额(万元)
E35=E36+E47
(一)历史固定资产本年折旧额
E36=E37+…+E41+E44+…+E46
1、房屋
E37
2、构筑物(不包括污水构筑物)
E38
3、污水构筑物
E39
4、管网
E40
5、污水处理设备
E41
其中:动力设备
E42
电控设备及仪器仪表
E43
6、交通运输设备
E44
7、办公设备
E45
8、其他
E46
(二)新增固定资产本年折旧额
E47=E48+…+E52+E55…+E57
1、房屋
E48
2、构筑物(不包括污水构筑物)
E49
3、污水构筑物
E50
4、管网
E51
5、污水处理设备
E52
其中:动力设备
E53
电控设备及仪器仪表
E54
6、交通运输设备
E55
7、办公设备
E56
8、其他
E57
表六
成本核定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审核数
年污水处理总量(立方米)
F1
一、污水收集输送成本(元)
F2=F3+…+F13
1、药剂费
F3
2、动力费
F4
3、水费
F5
4、污水收集输送环节职工薪酬
F6
5、固定资产折旧
F7
6、修理费
F8
7、监测检验费
F9
8、机物料消耗
F10
9、低值易耗品摊销
F11
10、租赁费
F12
11、其它费用
F13
二、污水处理生产成本(元)
F14=F15+…+F25
1、药剂费
F15
2、动力费
F16
3、水费
F17
4、污水处理生产环节职工薪酬
F18
5、污泥处理支出
F19
6、固定资产折旧
F20
7、修理费
F21
8、监测检验费
F22
9、机物料消耗
F23
10、低值易耗品摊销
F24
11、其它费用
F25
三、期间费用(元)
F26=F27+F28+F29
1、管理费用
F27
2、财务费用
F28
3、营业费用
F29
四、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元)
F30
五、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元)
F31
六、定价总成本(元)
F32=F2+F14+F26
七、单位定价成本(元/立方米)
F33=F32÷F1铁皮保温施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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